9月25日晚上19点,我和我的朋友前去济南鲁信影城泺源大街店观看这部刚刚上映的电影《亲爱的》,这部“未映先火”的被拐儿童题材电影本该和《有一天》一样披着“慈善公益”的外衣,让更多的公众走进影院、走近被拐家庭、关注这个群体,可惜的是,他不仅限制最低票价,还注入了王老吉的商业广告,这让这部由真人真事改变的电影有太强的商业气息。究其原因,这可能和发行方目前的工作重心和发展方向有关。有报道称:“因《泰囧》侵权,北京市高院判决光线传媒败诉,须赔偿武汉华旗500万元。”而这一信息,或许正是片方植入广告、有最低限价的主要原因。

题材:电影《亲爱的》是《有一天》的“精选升级版”?
看完光线影业发行的电影《亲爱的》之后,觉得其与华谊兄弟发行的《有一天》很像。因为《有一天》是用简短的故事将贫困儿童、读写困难儿童、智障儿童、被拐卖儿童、盲童、肥胖儿童、聋哑儿童、少数民族留守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串联了起来,而《亲爱的》只是选取其中“被拐儿童”这一片段,将其进行深度还原与挖掘,所以,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电影《亲爱的》很像前不久上映的公益电影《有一天》的“精选升级版”。
在此,希望光线影业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将《有一天》中的其他故事一一选取并进行升级加工还原处理,拍摄出更多更好的感人影片。不管是公益电影《有一天》,也不管是催人落泪的《亲爱的》,想必华谊兄弟和光线影业的出发点都都是为了让社会、让公众关注这些群体,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所以,我们应该为这两大片方点个大赞。但是,随着投入成本、宣传成本的增加,或者其他原因所使,到底谁会坚守初衷呢?
票价:不同的票价背后是否另有寓意?
电影《亲爱的》早在没有正式上映时,网络上就被“感人、好看”的好评充斥着,所以首映当晚我便和朋友一起去看。
由于我们是刷银行卡观影,所以售票员说:《亲爱的》这部电影片方有最低限价,所以要补交5元钱,要现金。说着还特别的强调了一遍“要现金”,一边说着一边拿着告示牌让我们看。上面写着:银行活动、团购活动都需要另行补交差价,基本上都是每张补交5元。
观影结束后,我在网上查询这部关于《亲爱的》最低限价的信息,据网友@野野的火 在百度贴吧的报料信息显示,电影《亲爱的》有最低票价限制,A类城市的最低票价为40元,B类城市的最低票价为35元,C类城市的最低票价是30元。

比起《有一天》那个全国统一售价5元的票价来说,同是反映弱势群体、呼吁大家关注的题材电影,《亲爱的》怎么还根据城市不同划分出了个三六九等、制定出一个最低限价来呢?统一票价与全国最低限价的电影是不是暗示着片方的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呢?是不是让我们不自觉的感觉到华谊兄弟的《有一天》更愿意在“公益”二字上花大力气?而《亲爱的》之片方光线影业是在用泪点来狠掏观众的腰包?
理解:光线影业官司缠身,目前因侵权问题判赔500万
当然,得知片方光线影业对《亲爱的》这部电影票价有最低限价的通知要求后,我个人是非常理解的,因为近日看到了有关于“《泰囧》侵权,光线传媒被判赔500万”的新闻。
报道称:《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认为《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于2013年3月将光线传媒告上了法庭。近日判决结果出来,光线传媒败诉,须赔偿武汉华旗500万元。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想必光线影业的《亲爱的》也会与华谊兄弟发行的《有一天》抗衡,用全国统一5元甚至更低更新的公益手段来吸引更多的人群走进影院关注这一被拐儿童群体。你们说是吧!(文/常有才)




